全台恐將遍地開花的海水淡化廠 搶電之外又有一大問題令人憂
▲經濟部水利署「移動式海水淡化機組」展示基地。(資料照,總統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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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科每日用水15萬噸,新建海淡廠日產水量10萬公噸
新竹與台南兩座海淡廠已經於今年4月中旬通過環評初審,待環評大會審查通過後就能獲得建照,環評委員最在意的生態與用電兩大問題仍待解決。
全台灣目前有24座海水淡化廠,21座位於離島,最大的即是澎湖馬公第一海淡廠,每天可以生產1萬公噸的自來水作為民生用水使用。位於台灣的3座都在既有的發電廠內做為自用,第一座台灣本島非自用的海淡廠是正在興建中的雲林麥寮海淡廠,由台塑集團出資興建,未來將供六輕使用。
此外,水利署持續評估開發多元水源,任何可能性都不放過,但是大面積的水庫開發對環境生態衝擊較大,將會考慮海淡水、再生水、人工湖、伏流水、備援水井等水源開發方案,台灣本島除了目前已經推動中的3座海淡廠,另有桃園、嘉義、高雄與屏東尚在評估中。
漁民憂心海水鹽分濃度增加 海淡廠的鹵水處理受關注
不過,早在水利署於2016年在台南當地舉辦海淡廠說明會時,漁會與漁民就率先跳出來表達反對,憂心海淡廠所產生的鹵水將使海水鹽分濃度增加,衝擊海洋生態,直到環保署的環評會議上,他們仍強調:「為了配合南科發展,造成民生用水缺乏,結果須犧牲沿海環境生態及民眾健康不合理。」
本島3座海淡廠在環評過程中,鹵水處理一直是最受關注的問題。海水淡化經常利用逆滲透的方式從海水當中提取純淨水,鹵水是副產品,南縣區漁會理事長陳武龍就憂心,若處理不慎,引用海水的漁塭與沿海漁獲、養殖的牡蠣,都將受到影響,漁民憂心影響生計。
明志科大環境與安全衛工程系教授、環評委員官文惠就提到,在台南海淡廠放流管沿線出海口,偶有懸浮固體濃度背景數值較高的狀況,而持續排放後背景鹽度也不同於現狀,海淡廠必須加強說明營運後放流的鹵水在不同季節、水層與漲退潮狀況下對於水質的影響,評估鹵水再利用的方案。事實上,水利署曾研議鹵水製鹽的可能性,但因成本過高,國內也無需求而打消,至於鹵水供需要海水飼養的養蛤人家使用也因位置太遠、管線設置成本太高而作罷;多次報告都表示鹵水零排放需要耗費大量能源,目前的技術尚不成熟。
環評報告估台南海淡廠1年需2.6億度電,占全市用電1%
「馬祖的主要水源就是海淡水,已經使用了20年漁民都沒有抗議,從實務運作來看應該是沒有問題。」馬祖的南竿海淡廠在2001年就完工使用至今,熟稔海淡廠水資源開發的陽明交通大學環工所教授黃志彬解釋,鹵水採取多點排放,利用擴散作用和海水混合,原則上不會造成太大影響。
新竹在正式規畫興建海淡廠之前,曾在2021年缺水時搭建臨時的海淡廠機組,日產1.3萬噸水,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副局長郭耀程就指出,從官方漁獲與海洋資源調查來看,啟用緊急海淡產水期間的漁貨量與歷年數字相比,並沒有太大差別。
郭耀程另外從離島的澎湖與金門在近10年漁獲量來看,漁獲量減少主要受政策與氣候連動,單從數字來看,在海淡廠擴建或正式營運後,漁獲量不減反增。只是陳武龍仍有疑慮,認為馬公海淡廠日產水量頂多1萬公噸,台南海淡廠卻是20倍,目前的數據仍難以服人。
因著科學園區發展而開發的水源,除了遭批評是犧牲沿海環境生態,更令人憂心的是年益增加的用電量;在兩座海淡廠的環評報告書中,都粗估生產1度水需要4.2度電,台南海淡廠1年需要2.6億度電,占了全市用電1%,幾乎是七股鹽田太陽光電整年發電量的總和。
台灣電比水缺,專家評不應再建高耗能的海淡廠
根據水利署內的評估報告,海淡水是所有開源方案當中用電量、排碳量最高的方式,其次是再生水與地下水。而正因海淡廠高耗能的生產模式,過去1度水的成本落在46元至80元之間,近年在技術提升下,也只降為1度33元至73元,比起一度11元的水費高出許多。
「台灣缺電比缺水問題大!」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特聘教授、環評委員朱信認為,當全世界以淨零碳排為目標,台灣在還有其他水源開發方案的狀況下,不應再興建高耗能的海淡廠,而海淡廠的成本也沒有考慮到台灣實際的發電成本,在電費合理化的狀況下,成本將比目前估計更高。
對此,黃志彬解釋,4.2度電換1度水已經是10幾年前的技術了,離島的海淡廠約是以3.5度電提取1噸水,目前應該能達到3度電產出1噸水,越大型的海淡廠能源效率越高,唯一要擔心的是台灣沿海海水水質不穩定,藻類和有機物比較多,在使用一段時間後會降低能源效率。
賴建信也解釋,水利署除了會提高能源效率,也將海淡廠當作調度能源使用的設施,在用電尖峰時段與夏季可以降載產水,離峰時段與再生能源發電充足時則可將產能調高。在最近一次環評初審會議上,兩座海淡廠也都承諾將有10%用電使用太陽光電或等量的綠電憑證。
工業大廠不用負擔海淡廠造水的額外成本
海淡廠是為了避免工業與民生及農業搶水,但工業大廠仍毋須負擔額外的成本,水價尚未考慮調漲,今年7月即將上路的耗水費也僅將以1度3元徵收。賴建信回應,過去開發水源的成本一律都是由政府吸收,徵收耗水費是希望增加廠商改善製程的誘因,並不是考量製水成本。
台灣去年遭逢的50年來最嚴重旱災仍餘悸猶存,當時民眾趕忙添購水桶儲水、工廠派送水車跨縣市載水;因此,開發水源至關重要,在用電、用水與生態之間如何權衡,有待水利單位持續和民眾溝通,並在開發過程中進行更細緻的規畫。